各学院、研究院(中心)、附属医院:
因为涉及动物实验的相关课题的实验方法、给药途径、动物饲养环境、动物处置等需通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,为了方便科研人员申请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,委员会决定每年3月15日、6月15日、9月15日、12月15日集中审查。请相关科研人员于每次审查日前15工作日将申请材料(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)报送实验动物中心。联系人:何宏星,电话:22862059,邮箱:sydwll@mail.fjmu.edu.cn。
福建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
2013年11月 11日
附件1.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书(见中心文档下载)
附件2.福建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(见中心文档下载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