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中心:
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管理,提高实验动物供应质量,做好教学科研服务,现就报送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动物教学使用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,遵照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要求,规范、合理报送实验动物教学使用计划。
二、需提供的材料
1.经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批准的教学进度表
2.福建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订购单(2020版)
3.实验动物领用函:每次领取实验动物皆须提供领用函,并经教学负责人签字、所在单位盖章。
4.若临时调课,须提交经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批准的调课单,并提前告知,否则不予执行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以上材料纸质文档加盖所在单位公章,送至实验动物中心(旗山校区)202办公室。教学进度表和订购单两份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119804331@qq.com。
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1月19日之前提交。
联系人:吴老师 联系电话:0591-22862906,22862916
附件1:福建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订购单(2020版).xlsx
附件2:实验动物领用函.docx
实验动物中心
2021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