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动物中心关于报送实验动物教学使用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1-11浏览次数:442

各学院(部)、中心:

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管理,提高实验动物供应质量,做好教学科研服务,现就报送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动物教学使用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,遵照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要求,规范、合理报送实验动物教学使用计划。

二、需提供的材料

1.经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批准的教学进度表

2.福建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订购单(2020版)

3.实验动物领用函:每次领取实验动物皆须提供领用函,并经教学负责人签字、所在单位盖章。

4.若临时调课,须提交经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批准的调课单,并提前告知,否则不予执行。
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
以上材料纸质文档加盖所在单位公章,送至实验动物中心(旗山校区)202办公室。教学进度表和订购单两份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119804331@qq.com

上述材料请于2021119日之前提交。

联系人:吴老师  联系电话:0591-22862906,22862916

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订购单(2020版).xlsx

附件2实验动物领用函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验动物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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